2021-03-03 20:44:27
来源:洪江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佘洪涛 | 作者:谭嘉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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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洪江区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法(暂行)》
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,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,且缴费所在地区为洪江区,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,具体人员包括:1.“4050”(女满40周岁,男满50周岁)的低保人员、残疾人、军队退役人员;
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%执行,费率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率执行。“4050”人员,按上述方式计算金额的60%予以补贴。
1.《洪江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》。4.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和缴款单。5.以及认定身份所需证明资料(低保对象出具的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;残疾人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等级证明;退役军人提供部队转业、复员、退伍证明;烈士家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《革命烈士证明书》)。
1.申报补贴人员向居住地社区(村)提交申请资料,社区(村)调查核实后在《洪江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》签字盖章,并录入怀化市互联网+就业服务平台系统,将资料提交街道(乡镇)进行审核。 2.街道(乡镇)核实确认后,向区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补贴经办窗口提交资料,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审核通过后,将符合条件的人同相关补贴信息在政府官方媒体公示7天,无异议后,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卡。
作者:谭嘉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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